坚持市场化运作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
鲁网10月12日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,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。在当前将国有企业改革推向纵深之际,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机制,已成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当务之急。从长远看,这也是持续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不可或缺的体制建设。
日前在京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指出,要准确研判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国内外环境新变化,从战略高度认识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地位,充分认识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的极端重要性。座谈会指出,要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,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;突出抓好混合所有制改革,夯实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;突出抓好市场化经营机制,充分调动企业内部各层级干部职工积极性;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;突出抓好改革授权经营体制,推动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试点取得实效;突出抓好国有资产监管。
改革多年来,国有企业总体上已按市场规律运行,政府基本不再实施行政控制。与此同时,国有企业内部的经营机制问题,特别是企业内部的用人、薪酬与激励机制等一系列问题,仍是困扰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重要因素。特别是行政管理色彩偏浓、平均主义依旧存在以及“大锅饭”等老问题,还有待进一步改进,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内部管理上,还有着较大的改进空间。
从顶层设计来讲,中央对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机制,已经有明确的安排,其核心就是要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。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指出,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,坚持政企分开、政资分开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;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担风险、自我约束、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。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,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,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,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十九大报告则指出,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,实现产权有效激励、要素自由流动、价格反应灵活、竞争公平有序、企业优胜劣汰。简而言之,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,关键是要使其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,是要企业通过充分挖掘自身人、财、物的潜力,提高企业经营效率。
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,是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、持续激发企业活力的关键因素。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,核心是深化企业内部“劳动、人事和分配”三项制度改革。完善管理人员选用和退出机制,落实市场化用工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,探索推进员工持股等各类中长期激励方式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三项制度改革是企业生产要素层面的市场化,包括劳动用工的市场化、企业家的市场化和内部薪酬分配制度的市场化,是支撑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基石。
在选人用人制度上,国有企业要打破传统的“干部”和“工人”之间的界限,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,实行竞聘上岗,国有企业领导人原则上都应实行市场化选聘、契约化管理,董事会成员也要逐步扩大市场化选聘比例,通过拓宽职业经理人来源,通过科学考评实行淘汰下岗制度,真正形成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。在分配机制上,要运用市场手段调节收入分配,收入与职工的岗位职责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直接挂钩,真正形成重实绩、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。要对企业的专业技术骨干采取股份(股票)期权等分配办法和激励形式,鼓励资本、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。
总之,当前中国经济已经从过去的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。在这一新阶段,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以市场为导向,提升员工生产效率。要长久保持国有企业自身的活力,并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,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已经成为当务之急。(吴黎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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